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 22年公司在二级市场已累计回购2.17%股份,耗资约2.05亿元。用途为股权激励。请问,22年公司总利润为2.5亿左右。全部发给公司管理层吗?能说明激励的结果是什么吗?难道这个业绩就是大幅股权激励的结果吗?是否在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这个行为是否合法呢?
董秘回答(塔牌集团SZ002233):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当年回购的股票并非全部用于当年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并且以长期激励为目标。各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置了逐年加码的严格业绩考核条件,如果当年度的业绩差、完成程度低,相应计提的激励奖金就会少,进入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就少,受让回购股票就少,并且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兑现要取决于处置时的股价,而业绩是决定股价的基础。 按照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情况,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计提激励奖金比例为5%,可计提的激励奖金有限,按业绩预告上限测算最多可计提1560万元,并且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折扣为8.5折,预计受让的回购股票也较少。多余的回购股份将用于以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或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用途。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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