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好!公司5月31日,已经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为何要到6月22日才公告?这么操作究竟有没有违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以后有什么办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而不是为几个人服务?
董秘回答(灵康药业SH603669):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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