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2014年收购合正时曾约定出售方每年的利润补偿款交付时间,但出售方一直未按约定交付,只是签订了个延期付款补充协议。去年在将合正卖回给他时也明晚约定每次付款金额及时间,但到了还款时间他们依旧不还款,公司再次签订延期付款协议。这么大的资金就这样一直拖延对公司、对股民造成了巨大损失,公司为什么不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追讨?
董秘回答(盛路通信SZ00244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于2021年7月份签署的《延期付款协议》是在合正电子承诺提前偿还公司委托贷款1亿元基础上签订的,目前合正电子已按照约定提前偿还了委托贷款,后期如罗剑平、郭依勤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偿还相应款项,公司不排除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北京证券交易所来了,如何开户>>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