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本人为咱公司的股东,是长期持有的价值投资者,后期也会准时参与股东大会。本人认为频繁公布股东人数,不利于长期股东,我们反对。很多股东也都提出反对,建议董秘采纳。
董秘回答(长春高新SZ000661):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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