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0年贵司发行的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9,711,560 张,即 1,971,156,000.00 元。购买这部分可转债的资金使用的是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吗
董秘回答(冀东水泥SZ000401):
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的认购人为公司的股东,剩余的由公司公开配售,不存在使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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