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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贵公司发行可转债被否,发审委的质疑公司是否应该给我们股东说明一下。
董秘回答(广汇能源SH60025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广汇能源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在证监会审理过程中,公司已全面真实地回复了审核委提出的所有问题,逻辑清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号)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号)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于2021年3月9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号)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有关问题的回复》。 本次可转债业务自2019年启动至今,历时较长,原计划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33亿中,均已完成或在有序推进过程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号),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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