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您好,看贵司过去一直不发业绩预告,这次会发一季度业绩预告吗?
董秘回答(神马股份SH600810):
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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