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就(一)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对被告:刘德群提起诉讼;(二)资产置换及股权购买事项对被告1:南昌京鑫优贝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被告2:冯文杰提起诉讼。依据公司公告编号2020-020、2020-052、2020-061,目前均已撤诉,截止时隔9个月之久,为何还不再次提起诉讼?补充相关材料在这时间内均无进展?
董秘回答(*ST晨鑫SZ002447):
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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