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我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想在长沙绿地V岛购买一套房子,置业顾问开始说公摊在21%左右,预售证下来之后,我发现公摊面积达到了27.7。且长沙住建局2018年53号文件明确规定公摊部分按毛坯计费。但贵公司人员坚持公摊部分按精装收费,所以百般无奈。我决定放弃购买。决定退回认筹金50万元。这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不是小数目,可贵公司说退款要2个月之久。退款期限是否违反上市公司规定
董秘回答(绿地控股SH600606):
您好!您可拨打0731-89662862咨询相关事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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