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公告编号2016-044公司斥资1.26亿买下了在北京朝阳区宏泰东街绿地中心4号楼19整层和49层至今用在何处了?公司公告2018-126公司转让浙江赛尚67%股权及荆杰等拒绝支付转让款的具体进行到哪一步了?
董秘回答(中源协和SH600645):
绿地中心用于公司办公。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州达赛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荆杰关于浙江赛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7%股权转让纠纷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0日向各方下 达了《民事调解书》(2018)津01民初450号,经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 根据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应支付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及期间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截止2019年6月30日,民事调解书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被执行人仅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100万元、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3月31日期间的股权转让款占用利息损失100万元和 案件受理费1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2,900万元和占用利息仍未支付。 根据民事调解书,公司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并于2019年11月8日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19)津01执677号,鉴于被执行人广州达赛公司、荆杰暂无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2019年公司计提处置浙江赛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坏账准备2,9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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