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是否因为疫情影响本该二季度确认的收入延后到二季度以后确认了,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是不是这个原因,那么三季度业绩预告是不是近期可以发布了。
董秘回答(宝兰德SH688058):
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若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会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半年度或季度业绩预告则视情况选择是否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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