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希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懂、高、监等能够勤勉,及时公告公司相关信息,给投资者公平公开公正的投资环境!关于盐城高新投高溢价受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及表决权一事,已有信息显示,权威部门进行了审评并已形成结论。然而,该事项获批情况的信息却迟迟不见公告。 请问:目前该事项未获得批文的关键原因是什么?
董秘回答(宝馨科技SZ002514):
您好,股东与盐高新签署了《陈东、汪敏、朱永福、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和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进展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本次协议转让的生效条件需获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及通过,在取得上述批准后,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目前已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并于2020年1月3日转让方已收到盐高新汇入的5,0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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