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妙思椅旁修复系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受理号是多少?受理号?受理号?受理号?请回答一个编号,不想知道在完成有关审批,验证后可上市销售,只想知道“受理编号”
董秘回答(美亚光电SZ002690):
谢谢您的提问。 口内扫描仪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只需在省内完成检验、临床、认证等工作,相关产品未来在完成有关审批、准备工作后即可上市销售。 感谢您对美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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