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10年4月国电控股集团作出力争5年左右向国电电力注资的决定(函);2014年7月又作出3年内完成向国电电力注资的工作(进一步的函);到2018年3月,新组建的国家能源集团又公告明确了向国电电力注资一事,只是时间改为公告后5年。注资一拖再拖,既然国家能源集团继承国电控股集团的既定安排和承诺,为什么要继续拖长时间呢!?国电电力能否向上积极争取呢?这可不象是创一流的节奏哦!
董秘回答(国电电力SH600795):
投资者您好! 2010年4月,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出具《关于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详情参见《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公告》。2010年6月,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将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80%股权注入国电电力。2010年12月,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将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注入国电电力。2013年10月,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将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注入国电电力。 2014年7月31日,根据相关要求,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对2010年4月出具的《关于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相关内容重新做出承诺,详情参见《国电电力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进一步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12月,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将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4.56%股权、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51%股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大武口发电厂全部权益、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60%股权、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23%股权,以及国电燃料所属国电朔州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入公司。 2018年3月2日,国家能源集团在承继原中国国电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对国电电力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详情参见《国电电力关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避免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1月,国电电力和中国神华共同出资组建的由国电电力控股的合资公司完成资产交割,原属中国神华15家火电公司股权和3家火电分支机构注入合资公司。 2010年至今,公司通过控股股东资产注入累计增加控股装机容量超过4400万千瓦。 感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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