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既然是按会计准则,请按准则 “第四章披露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存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 (二)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 公布,让大小股东明白和放心。
董秘回答(华锦股份SZ000059):
公司存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每个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计提,当存货出售时,将存货减值准备冲抵成本费用,资产减值中只包含当期的计提金额,不包括冲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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