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金立手机复产,对公司是否有积极的影响?
董秘回答(维科技术SH600152):
公司子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交易对方拖欠货款,诉请交易对方支付相关应收款项及相应利息、费用等,并诉请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告编号:2018-002)。后因管辖权异议等诉讼程序性事宜,案件从宁波北仑区人民法院移交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后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未正式开庭,后因金立案进入破产程序而中止。公司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2019 年 7 月 30 日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 民法院重新开庭,目前尚未判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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