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距离8.21日的债权人会议还有2周时间,会议地点为何还没有公告,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显示,控股股东长期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违规给控股股东融资担保的情况,用白话文就是你得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既然新光集团子公司破产重整,那就代表st新光子公司破产重整,我这样合理推断应该符合公司的宗旨吧?
董秘回答(ST新光SZ002147):
您好,债权人会议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请您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并没有进入破产重整,请您参阅公司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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