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重组证券会有时效规定的时间吗?多长时间?
董秘回答(必创科技SZ300667):
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三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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