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你好。公司前董事长罗爱华与其关联公司中国建筑一局签署的施工合同,单价比市场价贵一倍。根据公告披露,已执行7亿3000多万,也就是说公司最少损失3个亿以上。罗爱华与深圳君合民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750万利益输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也是数额特别巨大的。对于这些巨大的损失,公司是否该向罗爱华寻求赔偿?是否应该向证监会及公安机关投诉报案?
董秘回答(*ST康达SZ000048):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利益。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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