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请问公司是否符合要求?
董秘回答(四方精创sz300468):
多谢您的关注!公司是软件企业,请继续留意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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