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4年兑付本期应偿付本息1238400000元

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4年兑付本期应偿付本息1238400000元
2024年08月20日 11:42 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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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8 月 20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 新静安 MTN001,债券代码:102101694.IB)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

  2、债项名称: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项简称:21 新静安 MTN001

  4、债项代码:102101694.IB

  5、发行金额:12 亿元

  6、发行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26 日

  7、发行期限:3 年

  8、债项余额:12 亿元

  9、本计息期债项利率:3.20%

  10、本金兑付日:2024 年 8 月 27 日

  11、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1,238,400,000 元

  12、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存续期管理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5、评级情况:

  16、信用增进安排(如有):无

  二、兑付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华

  联系方式:021-54043751

  2、存续期管理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联系人:李嘉勇

  联系方式: 021-68887161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87、23198888

  本企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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