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兴业银行被罚190万吸引了业界的注意。
具体来看,兴业银行因“未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被罚”等违法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罚款190万。
与此同时,时任兴业银行总行原企业金融总部小企业部/中小企业部营销开发处处长陈希、总行原零售银行总部零售信贷部督导管理处、原零售资产负债部信贷督导处处长梁敏均被警告。
就“未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违法事实来看,这意味着兴业银行在收费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情况,这种行为会导致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差,令客户不清楚银行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也可能给客户带来额外负担。
监管机构认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明码标价,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客户权益。
除了收费问题外,本次罚款中还提到了兴业银行存在”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同日,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也因”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罚30万元,时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禾祥西支行业务一部经理林鹏被警告。
兴业银行目前的行长陈信健去年才上任,不知道他怎么看待这些罚款及背后的问题?运营商财经网将持续关注该行后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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