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9日,天力锂能(维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在此之前,河南证监局曾对天力锂能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天力锂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瑞庆,财务总监李艳林,董事会秘书李洪波出具警示函。同时,河南证监局要求天力锂能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在8月9日公布的报告中,天力锂能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重大投资协议未及时披露、销售收入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
王瑞庆已偿还所占用资金,并支付81.35万资金占用费
在整改报告中,天力锂能提到,2022年11月,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预付款,但采购协议未执行,预付资金被实际用于增资公司控股股东王瑞庆参股的其他企业,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600万元,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000万元。
控股股东王瑞庆已于2023年10月27日前全部偿还涉及的占用资金;截至2024年6月27日,王瑞庆已经按照变相占用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天力锂能支付81.35万元资金占用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全部消除。
重大投资协议未及时披露,天力锂能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重大投资协议未及时披露的问题,整改报告提到,2023年7月,天力锂能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与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四川天力计划在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四川天力锂能新材料产业园。天力锂能签订上述协议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在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
对此,天力锂能称,公司管理层详细核查投资项目的履行进度,积极推进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工作,拟对上述投资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按照企业的实际承载能力、市场开发计划、政府实际兑现的场地规模等进行重新规划,争取尽快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在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具体执行。
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将对上述不规范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批评,并将此事件的结果纳入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中。
多确认收入超5000万,天力锂能称对损益金额影响较小
此外,天力锂能在部分销售业务中未完全承担主要责任,但采用总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未采用净额法核算,导致2022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不准确,多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5066.12万元。
对此,天力锂能称,公司对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该核算法导致的调整主要影响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对2022年损益金额影响较小,不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关键财务指标的判断。公司财务部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持续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强对会计准则、证券法规、交易所及证监局监管动态和相关案例的学习,提升财务人员对相关准则的理解和运用水平,强化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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