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留置风”席卷了医疗版块,多家医疗公司高管相继被留置带走调查。
仅在2023年至今的这段时间内,就有包括卫宁健康董事长周炜、赛轮生物董事长范志和、沃华医药(维权)董事长赵炳贤、大参林(维权)实控人之一的柯金龙、华厦眼科董事长苏庆灿、阳普医疗董事长邓冠华以及老百姓董事长谢子龙在内的7家医疗上市公司实控人或高管被留置,涉及连锁药房、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多个细分领域。
《华夏时报》记者梳理上述“留置”案例发现,大部分企业高管留置与医疗反腐行动紧密相连,涉嫌行贿、职务犯罪等问题。多家被留置高管所在公司发布公告,表示留置事项与公司无关,但部分公司如大参林、卫宁健康涉及单位行贿罪被提起公诉。
对此,北京至瑾律所医药合规律师李岑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留置通常与反腐行动紧密相连,意味着涉案人员需在指定地点配合调查,期间活动受到一定限制。现阶段医药反腐短期会给行业带来合规压力,特别是对那些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也会影响到相关企业的销售、融资、上市。但从长期来看,将倒逼医药行业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从而促进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
多家医疗企业高管被留置
作为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犯罪的一种强制措施,留置逐渐成为资本市场上的高频词。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7个月,有34家上市公司的38名高管被实施留置。其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的总量,此前3年共有31家企业高管留置。其中,2023年至今,涉及7家医疗板块上市公司实控人或高管被留置。
在此背景下,记者致函上述多家企业邮箱,试图了解更多未披露信息,截至发稿前暂未收到回复。记者了解到,留置措施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时,采取的一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北京京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对《华夏时报》记者说,“被留置并不意味着被调查人一定违法或犯罪。留置只是调查程序的一部分,其目的是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并防止被调查人干扰或破坏调查工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是否违法或犯罪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最终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来确定。”
针对上述企业高管的留置原因,记者梳理发现,除老百姓实控人、董事长谢子龙原因尚不明确外,大参林实控人之一柯金龙及卫宁健康实控人、董事长周炜涉嫌行贿;沃华医药董事长赵炳贤及赛轮生物董事长范志和涉嫌职务犯罪;阳普医疗董事长邓冠华涉嫌违法违纪;华厦眼科董事长苏庆灿则否认公司、业务层面因素。
据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谢子龙被留置、?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并未在公告中明确说明。?公司在公告中表示,?董事长被留置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另有华厦眼科公告称,苏庆灿?作为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被予留置措施是基于个人原因,?而不是与公司或其业务相关的任何调查。
此外,沃华医药董事长赵炳贤及赛轮生物董事长范志和,两人所在公司均第一时间发布公告表示,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这一留置措施对履行职责产生影响,但被留置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机关的通知,?也未接受过任何协助调查。
而对于涉嫌单位行贿罪情况,大参林和卫宁健康均在公告中披露。大参林公告表示,柯金龙在2023年8月24日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受到刑事拘留处置,?并且在大参林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依法提起公诉。?这一事件对大参林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包括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导致的致歉说明,?以及公司股价波动和股东结构的变化。
而卫宁健康则称,周炜作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控人及董事长因涉嫌行贿罪被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这一措施由茂名市监察委员会依据《?监察法》?于2023年7月1日实施。?主要针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
值得注意的是,更有上市公司董监高被不同地区的监察委轮番留置。比如,4月7日,阳普医疗公告,收到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董事长、总经理邓冠华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实施留置。5月11日,邓冠华被解除留置。两个月不到的7月8日,又收到珠海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邓冠华再度被立案调查、实施留置。
医药反腐永远在路上
李岑岩强调:“留置通常与反腐行动紧密相连,意味着涉案人员需在指定地点配合调查,期间活动受到一定限制。2023年中期以来,医疗反腐风暴席卷整个行业,这是留置案例增加的原因之一。”
记者发现,以广东省为大本营的赛伦生物、卫宁健康、华厦眼科、大参林等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高管都曾被立案留置。巧合的是,广东省卫健系统已经连续落马了三任“一把手”。2023年10月,原广东省卫计委党组副书记、主任陈元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11月,时任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的朱宏主动投案;2024年4月26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段宇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李岑岩认为,“在反腐风暴面前,医疗领域力度较大。医疗领域的价格行为已成为重点整治的对象,任何失信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惩处。一旦企业蒙上失信污点,在优惠政策执行、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都将受到重重限制。”
她分析失信企业承受的风险指出,一般而言,轻微失信的医药企业会受到书面提醒告诫,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中等失信的医药企业则会受到实质性影响,采购平台上会标注其失信信息,医疗机构在下单采购时会收到风险提示,且企业在参与采购、竞价挂网采购等活动时也会受到限制。而对于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所面临的实质性约束会更加严厉,会暂停其具体涉案产品的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至于特别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则将面临全部药品耗材在案发省份被暂停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的约束措施。
医疗领域的反腐风暴还在继续。2023年7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同年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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