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托业监管报告

2023年信托业监管报告
2024年08月02日 10:44 市场资讯

  摘要

  2023年信托业进入“后调整期”的第二年。当年监管工作的重点是落实出台信托业务分类与信托公司分级监管方面的转型新规,同时加快风险处置以维护行业稳定。随着经济持续稳中向好,金融服务需求提升,2023年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与经营绩效有所回升。当年内外经济复杂形势叠加金融市场表现偏弱,信托业风险仍值得高度关注和有效处置。部分先行性指标显示2024年信托行业绩效仍面临较大压力。继续提升高质量发展,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并提高效率仍是信托业经营与监管的重点。

  后调整期的信托业“转型新规”

  信托业发展整体正在经历规范发展的后调整阶段。信托业从2022年开始进入“后调整期”。这一阶段的定义主要是相对于依照2018年资管新规整改期限定义的“转型调整期”而言的。上一年度的报告对此做了详细解释,并预计新阶段可能持续较长时间。过去两年间的事实表明,实质上的信托业转型调整并没有因为过去所谓的期限到期而结束。2023年较为严峻的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不仅造成过去部分业务的整改偏慢,也不断增添风险化解及处置方面的新挑战。根据2023年信托业收到的监管罚单情况,房地产、政信业务违规以及风险数据不实等问题依然突出;当然,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上一年度现场检查发现的。

  后调整阶段的信托业监管进一步调整优化。总体而言,过去侧重于资管新规针对性问题的治理且具有紧缩性质的“严监管”基调已经逐渐淡化。2023年以来,新阶段监管基调进一步优化调整,更加明显地侧重于推动风险处置、拓展新发展机会以及呵护行业市场地位的稳健监管逻辑。从近些年来监管部门年度会议精神的连续变化轨迹来看,信托业监管的工作重心也已经逐渐从“防风险”向“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的轨道切换。

  2023年信托业整体保持稳健发展态势,着力孕育高质量发展新动力。2023年信托业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是推进信托业务转型与信托公司风险处置。这两个目标在2月份召开的2023年度信托监管工作会议上就得到了清晰体现。在此之前,1月份召开的银保监会2023年工作会议早已声明将“积极推动信托等非银机构聚焦主业转型发展”。风险处置有助于减轻行业转型发展的历史包袱。此项工作的进展不仅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也已经成为当年的社会关注焦点。例如,新华信托的正式破产不仅成为近二十余年来的首家破产案例,也打破了长期以来信托牌照数量不减的“金身”。6月30日举行的2023年中国信托业年会将主题定为“信托业高质量发展”,并提出要跨越两道坎。一道坎是下决心转型,不再依赖影子银行和通道业务;另一道坎是下决心获得市场信任。这里的第二道坎兼有追求高质量转型发展与通过处置及控制风险以捍卫市场信誉的双重含义。

  2023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信托业内引起深刻反响。这次会议一方面鼓励了信托公司尝试将信托业务向以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为关键词的特色主题金融服务领域拓展,为做好“五篇大文章”贡献力量。另一方面,此次会议对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视及论述也将激励信托业正视自身问题与风险。在当前阶段信托业的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中,风险处置已经成为关键一环。

  本文将分别在2023年3和11月印发的“信托分类通知”和“监管评级办法”称为“转型新规”。在后调整时期,这两份通知文件构成的监管规则组合具有前所未有且格外鲜明的转型导向意义。当年中期召开的信托业年会提出“按照已确立的‘三分类’业务方向转型”,就清晰地表达了印发两份新规的意图。这次会议还通过阐明高质量发展的五大行动进一步提出转型发展的战略要求,即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完善公司治理,切实防控好风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真正践行ESG理念。与2016年的监管评级办法相比,新版本的办法相当于提供了与当前阶段业务转型相适配的监管考核及奖惩机制或“指挥棒”。

  信托业经营状况

  后调整期的经营成效与压力

  2023年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持续上升。在后调整期的第二年,信托业经营压力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迹象。行业的信托资产管理规模经过从2018年第一季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连续收缩之后,截至2023年第三季末已经实现连续6个季度的回升(图6-1)。期末时的信托资产管理规模约为22.6万亿元,已经恢复至2019年之前的水平。在最后的连续四个季度里,集合资金类信托规模的加速增长为同期的总量改善提供了主要动力源。在此期间,该类业务的规模占比提升了3个百分点,期末占比达到55.1%。这些数据见证了新冠疫情过后主流信托业务令人侧目的内在发展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尤其在2023年国内股票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表现特别低迷的背景下,集合资金类信托产品与债券市场一起成为“优质资产荒”中的主要受益者。这种压力情形中的异军突起表现有助于提振信托行业转型发展的信心。

  经营规模以及部分绩效指标的改善还不足以说明信托业已经脱离过去的业务紧缩与行业风险高企的压力状态。笔者仍然维持后调整期具有长期性的基本判断。近些年来关于信托业务的结构性变化分析表明,增长与衰退两股力量始终在正反两种方向上激烈碰撞,总体演进方向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后面的风险评估分析也将揭示,信托业总体风险状况有所缓释,但仍还没有真正脱离高位。仅从2023年前三个季度的行业统计数据来看,除了信托资产规模之外,固有资产规模、所有者权益及其中的实收资本等存量指标也都呈现加速回升势头。行业利润总额与营业收入指标在第一季度同比大幅上升之后逐季回落,其中的后一指标最终转为同比负增长。这种变化似乎与当年的市场环境变化亦步亦趋。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季度上海信托出售所持摩根基金股权获得逾72.4亿元收入,有可能对这两个行业财务指标构成重大影响。根据云南信托发布的研究报告,在银行间市场披露财务报告的52家信托公司在2023年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相比上一年分别下降11.3%、14.6%。虽然降幅有所收窄,但此类指标逐渐大幅下滑的趋势特征没有改变。而且,行业内部不同类型信托公司之间分化严重。

  与银行业的比较分析进一步揭示出信托业在关键的行业财务绩效指标上面临较大下滑压力(表6-1)。在行业景气下滑阶段,信托业与银行业财务绩效都越来越依赖传统业务的贡献,分别对信托报酬率和净息差依赖加强。这两个核心指标在2023年都出现了更大幅度的下降,从而决定了两个金融行业财务问题的共性及严重性。它们的变化既受到宏观调控和监管政策的一定影响,但主要还是受到两大金融行业彼此休戚相关的市场经营环境变化的趋使。信托收入占比是衡量信托业营业收入对主营业务依赖度的一个指标。它在2023年第三季度的急剧下降也主要是由于主营信托业务收入下降过快所致。

  信托产品发行动态与市场景气

  集合资金类信托产品发行情况反映了信托业务的市场前沿动态及景气度。它是信托行业分析中的重要先行性指标。这些指标的重要性随着此类业务在信托资产管理规模总量中的占比不断升高而变得更加突出。根据“用益信托”的统计(图6-2),2023年集合资金类产品总体及其中的证券类产品在发行时拟募集的资金规模都相比上一年度出现了大幅下降,全年处于低迷状态。根据该项指标的先行性含义,2023年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及其中的证券类业务规模的增长都主要源于上一年度的发行增量。相应地可以说,当年数据的滞后性影响将导致2024年信托业的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营业收入及利润等指标数据承压。

  证券类产品的发行动态对信托产品总量及行业经营绩效波动影响较大。如图2所示,2022年6月该类产品的发行数量占比就一次性跳升近10个百分点,此后一直维持在接近30%的水平上。它的资金规模占比在当月的跳升幅度更大,截至当年11月都维持了30%左右的极高水平上。从行业统计来看,2023年前三季度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业务存量规模逐季加速增长。这也大致表明从新产品开始准备募集资金到最终反映到行业统计之中大概有两个季度的时间。2023年证券类产品发行数量虽然相比上一年增加22.3%,但拟募集资金规模分别下降近60%。根据上述时间间隔推算,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上半年的相关行业统计数据可能不容乐观。

  非证券类产品的发行动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私募债权投融资市场的冷暖。根据用益信托的统计,2023年非证券类信托产品的发行数量比上一年增长0.7%,但拟募集资金量同比下降28.7%,已经不足2018年发行规模的一半。而且,该类产品在2022-2023年里每年的月度发行规模都较为平稳,但相比上一年都呈现出大幅下错的态势。在这两年间非证券类信托产品发行数据显示的预期收益水平和溢价同步下降(图6-3),反映出此类私募投融资市场的大幅降温。

  信托业务结构的调整特征

  2023年信托业务总体的主要结构性变化基本上符合行业期待的转型趋势特征。在正常的预期假设下,随着2018-2021年转型调整期的结束,信托业务总体结构的基本特征应当稳定下来。这意味着基本完成资管新规针对的主要问题治理之后,在新旧业务及其增长动能之间应当接近达成新的平衡。在转型调整期结束时,关键的结构性特征转变已经卓有成效。出自不同分类标准的投资类、管理财产类、集合资金类信托业务的规模占比显著上升。过去与影子银行和违规通道业务关系密切的单一资金类和融资类的占比大幅下降。在进入后调整期的2022-2023年,新旧业务结构的主流继续保持既定的调整方向且速度明显放缓,符合主要行业问题得到治理之后的健康表现。在这两年间,证券类和管理财产类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证券类业务的增长动力主要来源于投向债券市场的部分。这部分债务类业务在证券类中的占比从2021底的70.1%上升至2023年第三季度的82.9%。相应的单一类、融资类以及投向房地产的资金信托业务继续快速下降。

  当然,还有些变化在预期之外。由于一些体制性因素和意外因素的阻碍,有些局部上的业务结构调整迟迟不到位或长期处于失衡状态。从长期历史经验来看,转型发展的诉求几乎是国内信托业史的一个永恒主题,且每个阶段的具体含义及实际进程都复杂多变。在这种角度上,当前存在的缺憾就很容易被理解与接受。在后调整期,信托业在转型发展的大道上仍将继续消化转型调整期的剩余事项,同时也会因新形势的特别因素影响而发生偏移。例如,在阶段性的压力环境中,投向基础设施和工商企业的资金信托业务规模继续快速下降。这种意外的不利变化是需要引起警惕的。

  后调整期的转型节奏也复杂多变。由于当前的行业统计还没有实现向新分类的转换,管理财产类与事务管理类业务的占比下降还很难断定是一个负面信号。它们的增长趋势放缓且呈现出高波动特征,可能主要与近两年来占比较高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大幅回调有关。根据Wind统计,2021-2023三年各种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分布约为3.1、2.0、1.9万亿元。即使其他各种服务信托快速发展,它们的增量也很难填补这里高达1万亿元以上的数据缺口。

  后调整期的信托业风险分析

  本文将继续在缺乏风险资产行业统计数据的条件下进行信托业风险评估分析。客观合理的风险评估是当前信托业风险防范、处置及化解的决策基础。信托业协会在2020年第一季度最后一次发布的风险资产规模为6431亿元,在信托资产中占比略超3%。自此之后,笔者一直采用最后发布日之前风险资产规模与特定财务指标的相关性进行粗略推断,并不断通过收集更多参照信息或改进比较方法来提高评估分析的可信度。

  违约风险的市场参照情况

  从上一年度开始,笔者采用信用债市场的违约统计与评级预警统计作为信托产品市场风险暴露情况的可比参照(表6-2)。在2020-2023年,Wind统计的信用债违约数量及金额与用益信托统计的信托产品同类指标呈现出相似的递减趋势特征。这种变化趋势还不能说明两大市场的风险水平正在不断下降,而是主要反映出监管部门推动的风险处置及纾困的积极作用。这种主动风险化解行为与债券、信托产品新旧更迭产生的稀释作用,都可能让人低估真实的风险水平。而且,这两大市场的违约统计都属于当年的新增量而非存量。这可能意味着潜在的总体风险水平出现了增速衰减而非水平性下降。信用债市场上的发债主体与债项评级预警数量都属于存量指标。发债主体评级预警指标大致维持着上升势头,为上述判断提供了难得的支持证据。相比较而言,债项评级预警指标更容易受到主动风险化解或新旧债券更迭的影响。在这种意义上,信用债市场上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更适用于风险参照分析。

  此外,信托产品与信用债两大市场在违约风险方面的关联性还可以从信托业务的结构性特征得到解释。在2023年第三季度末约16.4万亿元的资金信托业务规模中,按照投向划分的债券类业务规模约为4.8万亿元。这类业务对应到按照资金运用方式的分类中应归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这部分业务与以贷款、可供出售及持有到期投资(具体为债权投资)类两种资金运用方式业务规模合计约10.2万亿元,在资金信托业务占比62%。这相当于对广义债权类信托产品总量的一种非常保守的估计。在最近公布的行业统计中,明确投向股票与以长期股权形式进行资金运用的业务规模只有0.8万亿元。以存放同业为运用方式的业务规模也与此相当。依据这些信息以及资金类信托产品的市场定位,可以大致认为它们的基础资产与信用债市场具有较高的相关性。

  因此,从债券累计违约和主体评级预警两个指标数据尚未企稳之际来判断,信托业的风险状况很可能仍然在高位徘徊。而且,最近两年来一些热点领域的信用状况与风险暴露情况也未见切实改观。根据用益信托的统计数据,房地产领域一直是近些年来信托产品暴雷的焦点。2023年房地产类产品的违约数量和规模分别约为107只、486.4亿元。虽然该类产品的存量规模已经降至1万亿元,但累积风险状况仍然不容小觑。一些地方财政紧张与经济状况变差也可能给其他类型产品带来压力。信托业的经营绩效已经连续三年大幅下滑,既反映出行业经营面临较为严峻的风险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未来的风险处置能力。

  行业风险估算的依据及结果

  在估算信托业风险资产规模的核心问题上,我们将进一步改进以往利用行业营业利润率指标进行间接推断的方法,并引入信托报酬率和信托赔偿准备指标作为比较参照。营业利润率的预测含义主要体现于信托公司主动处置经营风险时会导致营业成本增加,从而意味着它与潜在风险资产比例之间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信托报酬率是另一个辅助参考指标,适用于观察信托业务结构变化对营业利润率指标的特别影响。最直接的辅助参考含义体现于这两个指标表现出共同的长期下行趋势(图6-4)。在它们的共同驱动因素中,低报酬率业务占比的上升也将导致营业支出比例的上升。

  此次评估将对营业利润率指标的数据频率进行调整,即采用年度数据以替代过去采用的季度数据。在信托业协会停止发布行业风险资产数据之前,该指标与风险资产规模占比之间的相关性被用来预测后来后者的缺失值。随着数据缺失持续日久,基于季度数据的预测就越来越缺乏稳健性。相比较而言,年度数据的趋势性特征更加稳定。这一点成为此次更换数据使用频率的主要依据。信托业的营业利润率自2018年以来一直延续下降趋势,且每年内的季度波动幅度加大。在2022-2023年代表年度行业统计的第四季度数据发布之前,很容易做出该指标已经开始反弹的误判。这也似乎表明有大量过去不曾有的成本支出集中发生在第四季度。

  对营业利润率指标的未来短期展望可以参考信托报酬率的表现。关于营业利润率季度数据剧烈波动的背景成因,可以间接地从2019-2022年信托报酬率经历的大幅周期性调整中看出端倪。此次逆周期异动主要反映了信托业务结构遭受的重大扰动冲击。在这些年度的报告中,我们关注到的主要冲击是早期高报酬的压降业务大幅反弹与后期低报酬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急剧下降。因此,随着行业总体上的信托报酬率再次回归长期下降趋势,低报酬率和高成本将对未来短期的发营业利润率反弹构成压力。基于2021-2022年近似的第四季度环比增量,我们采用2023年第三季度的数据与2022年第四季度环比增量之和推断2023年营业利润率的年度数据为48.7%。这也使得该指标连续4年维持低位震荡的格局。在上一年度报告中,我们给出2022年第四季度的推断值为43%,与实际值相差无几。

  接下来,基于过去报告中采用的2019年之后信托营业利润率与风险资产规模占比之间的回归关系对后一指标缺失的年度数据进行粗略推断。对于这里需要用到的2023年第四季度信托资产规模指标,本文采用第三季度数据与上年同期环比增速的乘积作为保守估计。然后,再利用线性插值方法获得缺失的季度数据。如图6-5所示,估算的风险资产规模与信托赔偿准备的动态变化大致相仿。引入后一指标的参照意义显而易见,即可以通过信托业积极的风险管理应对措施来反向推断风险资产规模的变化。最后,综合考虑前面的违约风险参照、风险资产规模估算分析以及后面关于风险资产处置的数据信息来看,当前信托业的风险水平仍然维持高位且短期内趋于稳定。与上一年度报告观点相比,短期相对稳定的信号变得更加明确一些。这总体上与宏观经济总体向好回升的态势保持基本一致。

  监管主题:“转型新规”与风险处置

  2023年信托业监管工作的重点包括承前启后的两大部分内容:一是推出“转型新规”,由“信托分类通知”和“监管评级办法”两份文件组成;二是推进行业风险防范与化解。第一部分内容是2022年5月信托业年会上提出的两方面工作:信托业务分类与信托公司分类监管,旨在推进信托业顺利转型发展。信托分类通知早在2022年12月底银保监会就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予以发布。我们在上一年度报告中已经对它进行了简要介绍和评述,因此不再赘述。接下来将重点解读监管评级办法。我们在上一年度报告中就预计它有可能在2023年推出。第二部分内容内含于两个重要会议的精神及要求:一是2023年信托业年会上提出的下决心获得市场信任,二是下半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重申的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求。这里将继续聚焦风险处置领域的问题及进展。这方面的内容一直是近些年来信托业监管与社会关注的焦点。

  转型新规中的监管评级办法

  1.出台背景解读

  2023年11月发布的监管评级办法由新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相比信托分类通知具有更高层次的法规效力。它的出台背景在发布时就以“答记者问”的形式予以正式表述。[1]根据当时的答记者问和我们的理解,有两个重要背景因素:一是继资管新规、信托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信托分类通知等重要法规文件出台之后,亟需补充进监管评级标准,实现法规制度的适配及完整性;二是随着信托业的改革转型已经进入深水区,应当调整2016年制定的旧监管评级办法以便于持续强化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监管当局在制定新办法时强调要充分反映当前信托业经营特点、风险特征及监管重点,实质上就是要突出“差异化”。这也是监管评级办法的关键功能。改进的差异化监管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监管及法规的指挥棒作用。

  2.主要内容及细节

  监管评级办法的核心内容体现于改进的差异化,尤其体现于适配信托业务新分类办法的差异化。改进包括三个重点方向:一是在评级框架中突出重点模块和重点指标,二是突出投资者权益保护与行为监管,三是督导信托公司向国家与社会需要的大方向转型发展。

  专栏1汇总了信托公司新监管评级办法的主要内容及细节。按通知要求,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便付诸实施。同时,2016年银监会发布的旧监管评级办法废止。

  专栏1: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该办法共有六章、35个条目。除了总则和附则,它的主体内容包括四块:

  (一)监管评级要素与评级方法。按照工作流程,初步评级包括五个一级模块,评级满分100。各模块及权重设置如下:(1)公司治理,权重20%;(2)资本要求,权重20%;(3)风险管理,权重20%;(4)行为管理,权重30%;(5)业务转型,权重10%。初步级别由上述评级得分决定。

  最终监管评级结果由初步评级的得分加上监管机构(以下将特指金融监管总局)的得分“调整”决定。监管机构可以调整的加分项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正常经营且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0%及以上,二是协助监管机构对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三是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可以调整的减分项主要是信托公司出现旧问题复发或各种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诸多违规事项。

  最终监管评级按照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6个级别,级数越大,代表风险越高。60分及以上每10分段划出一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1-4级,前三个级别为良好。40(含)-60分段为5级,40分以下定为6级。

  (二)监管评级实施。评级周期以为1年,考察期间为当年公历日期,截至下一年4月底前完成。评级工作由监管机构下属信托监管部门牵头,负责跟踪评级流程和管理,并将逐步线上化。信托公司在每年3月1日前向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报送相关数据及信息,后者在当月底前向监管机构报送初评结果以备复核并决定最终结果。

  (三)系统性影响评估。这部分的评估内容为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资产管理信托的自然人与金融机构投资者数量及其持有份额、同业负债余额等。参评机构为上一年度末实收信托业务规模最大的前30家信托公司。评级要素及权重的设置(每年可适当调整)大致如下:资产管理类信托资产规模以及其中自然人数的权重各为25%,此类信托的金融机构投资者数量、金融机构认购的信托资产规模各赋权15%,公益慈善类信托资产规模与同业负债余额各赋权5%。评估得分85分以上为具有系统性影响的信托公司。

  (四)分类监管。监管机构依据监管评级结果与系统性影响评估确定监管的标准及强度、资源配置、市场准入以及差异化措施。监管评级良好且具有系统性影响的信托公司可以优先试点创新类业务,当监管评级结果下降时还可以设置1年考察期。信托公司的机构及业务监管费、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都按照监管评级执行差异化标准。

  信托业风险处置

  自2020年以来信托业就开启了一轮大规模的风险处置。期初的背景因素主要包括2019年上半年违规业务的大幅反弹、2020年起多家信托公司沦为高风险机构、风险资产规模加速上升等。广义上的风险处置适用于广泛的经营风险,以“两压一降”(即压降违规融资类、通道类业务,加大风险资产处置)为典型代表。狭义上的风险处置从最初的处置表外风险资产到一般性的不良资产处置。常见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都较为市场化,如资产转让、收购、债务重组、司法诉讼和清算等,也经常引人信托业保障基金(简称“信保基金”)、其他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多方参与。截至2023年,几乎每年都有不低于3000亿元处置目标的监管要求。

  高风险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仍然是当前阶段的焦点问题之一。新华信托的破产是通过破产方式处置机构风险的少有案例。它在2022年6月被宣告进入破产程序,2023年5月被法院裁定破产。多年以来,这是我国68家信托公司出现的第一次“减员”。更主要的处置方式是资产重组。它的完整处置流程大致包括监管部门最先介入、接管或委托其他机构托管,然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经由信保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重整。信保基金在一些重组案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较好地发挥了其机构处置和风险应对的功能。例如,信保基金在2022年借道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了华融信托近77%的股权。信保基金还联手上海四家国企在2021年共同接管了安信信托,后者在2022年更名为建元信托。建元信托在2023年上半年上海国资入股注资并更换管理层之后初见起色,经营有所好转。相比较而言,另外个别的高风险信托公司的重组或处置之路依然漫长。

  迄今为止,高风险信托公司的处置工作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的存量清理阶段。2023年9月中融信托陷入困境,被建信信托和中信信托联合托管1年。该事件打破了刚刚开始的高风险信托公司群体的缩编进程。中融信托曾经在较长期限内属于行业头部公司,其行业地位及影响都超过了以往所有沦为高风险机构的同行。它的处置过程及结局无疑将充满悬念,行业性影响也将不言而喻。在这个关键性的事件节点抉择获得市场信任与破除沉疴旧疾时,“先立后破”变得别有深意。在后调整期,风险处置工作对于维护信托业稳定及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探索更加高效的风险处置机制也已经成为构建行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结与展望

  “转型新规”的发布是信托业进入后调整期第二年之后监管领域的重要里程碑事件。在行业改革转型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它从信托业务类型到经营主体两个层面给出了下一步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指引和监督激励。当前阶段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包袱尚未清理完毕,新的风险源及重大风险事件又层出不穷。例如,2023年9月中融信托的突然崩塌、信托业的裁员降薪潮风起云涌以及2024年2月6日之前持续三个季度极其危险的股票市场行情等。因此,当信托业监管的工作重心逐渐向“促发展”倾斜时,“防风险”压力依然不减。根据前面的风险评估分析,信托业风险水平仍然处于自2020年以来的高位区间。

  因此,从促发展的角度来化解风险问题应是信托业监管的主导性原则。在最近连续三年的报告中,我们一直坚持以这种观点来解释实际的监管政策演变路线。2023年的转型新规就是后调整期促发展的力作。此外,当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也为信托业开拓新型特色主题业务进一步打开了发展空间。尽管经由这些新规、新政策导向或激励的转型发展方向还需要不断从真实的市场需求与行业实践中得到反馈,但现实中一些积极的信号还是显现出来了。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已经连续多个季度反弹,一些行业绩效指标降幅开始收窄。

  在积极转型发展带来的扩张效应与行业风险暴露引发的紧缩效应之间的激烈对抗中,前者正逐渐占据微弱的优势。随着2024年2月股票市场触底反弹以及宏观层面上一些积极政策的推出,有可能出现再一次助力。显然,继续加大促发展与风险处置的力度及效率可以巩固强化这一优势,最终赢得阶段性的转型成功。反之,如果促发展力度不够、风险资产处置缓慢低效,信托业经营绩效有可能加速下降且容易深陷风险问题的泥沼。

  展望2024年信托业监管工作,可能是以转型新规、信托业参与五篇大文章以及风险处置的落实及检查为重点。从转型调整期到后调整期,信托业监管的主要法规制度已经基本就位,未来短期内法规制度上的变化可能不如前些年那样具有突出的重要性,更可能是一些局部细节上的修补或更新。此外,何时按照新业务分类正常发布行业统计数据已经成为一个焦点问题。由于风险处置工作依然艰巨,短期内还很难预料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时限,但不排除在2024或未来某个年度以特色业务的专栏形式发布部分行业统计数据。最后,中融信托的后续处置方案及进展也将是行业内外的一个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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