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3月30日,东阳光 近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53,708,505.08元,同比下滑7.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316,016.90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9,999,034.3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02,127,234.31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5.10亿元,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及加工业务,其中:高端铝箔行业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率41.98%,电子元器件行业对主营收入贡献率为28.84%,化工新材料行业对主营收入贡献率21.68%,以及能源材料行业对主营业务收入贡献率6.12%。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1,260.57万元。董事长张红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37.42万元,董事、总经理李义涛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49.53万元,董事、财务总监钟章保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3.14万元,董事会秘书刘耿豪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60.34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2,613,320,216.9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616,766,455.13元,分配红利0.00元,提取盈余公积161,676,645.51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068,410,026.55元,资本公积金1,597,768,054.28元。
为了响应监管机构关于鼓励分红的号召、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6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969,118,6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7,623,869.4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挖贝网资料显示,东阳光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子元器件、高端铝箔、化工新材料、能源材料四大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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