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亚制程(维权)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新亚制程给予警告,并罚款150万元;对原实控人徐琦给予警告,并罚款180万元;对时任总经理胡大富、时任财务总监胡丹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6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给予警告,并罚款50万。(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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