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索赔最新消息,7月12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2年7月12日,600078*ST澄星(维权)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2022年7月11日,公司、澄星集团、李兴、周忠明、江永康、王国忠、花伟云、蒋建红、姜义平、王正海、陈劲杉、吴仕英、顾静娟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13号)。经查,澄星股份、澄星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证监会拟决定:1.责令澄星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2.对澄星集团处以二百万元罚款;3.对李兴处以五百万元罚款;4.对周忠明处以一百万元罚款;5.对江永康、王国忠、花伟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八十万元罚款;6.对蒋建红、姜义平、王正海、陈劲杉、吴仕英、顾静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澄星股份再次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调查,此前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而遭到投资者索赔,现在再次违法违规拟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的主要渠道,对投资者决策意义重大。
澄星股份索赔背景,600078索赔依据
澄星股份成立于1994年06月28日,199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市(股票名称为“鼎球实业”,股票代码为“600078”),2001年3月,公司更名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变更为“澄星股份”。产品涉及精细磷化工、精细煤化工、石油化工(PET、PTA)、电子化学品、液体化工品仓储及物流、国际贸易、金融投资、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2021年12月7日,澄星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80号)。
2022年7月11日,澄星股份、澄星集团、李兴、周忠明、江永康、王国忠、花伟云、蒋建红、姜义平、王正海、陈劲杉、吴仕英、顾静娟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13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如何向澄星股份索赔?600078怎么索赔?
股保平网谢保平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表示:600078*ST澄星再次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已调查完毕,拟进行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联系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进行索赔登记,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澄星股份索赔条件是什么?600078最新索赔条件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间买入600078澄星股份,且在2021年4月10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亏损金额大于2万元的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保平网”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索赔条件有可能根据证监会行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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