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房地产网
5月30日消息,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圆成”)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于拍卖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情况的说明》。
2019年10月22日,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与被告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20.81亿元。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义乌世茂、新光建材城、新光圆成等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5月9日期间,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了被执行人义乌世茂名下22套抵押物,及新光建材城名下85套抵押物。义乌世茂名下22套抵押物拍卖总价款1.19亿元,扣除过户税费873.58万元后,发放给本案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388.22万元,发放给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07执219号案件申请执行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优先债权7666.17万元。新光建材城名下85套抵押物拍卖总价8958.3万元,出卖方税费目前未确定,保留部分税款后,发放给本案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6.8万元(包含义乌世茂名下4套抵押物悔拍保证金280万元)。
上述执行款1.51亿元已计入公司资金占用总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资金占用金额为28.28亿元。法院实际拨付给浙商资管的执行款为7395.02万元。
5月24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被宣布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