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被否决成为市场上一道亮丽的风景。比如仅仅在5月20日当天,就有6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其中,中小股东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个人以为,这也意味着中小股东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当然,对于中小股东而言,其维权意识有进一步提升的必要。
被中小股东否决的议案,基本上都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或未参与投票有关。比如宝利国际2021年度股东大会11项议案中,《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成为唯一被否决的议案。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同意票数为29.88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97%;反对票数为302.87万股,占比91.0203%,反对票占据绝对比例。而资料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宝利国际控股股东持股2.82亿股,其一致行动人持股4356.72万股。如果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参与投票且投赞成票,中小股东是无法否决该议案的。但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缺位”,客观上让中小股东左右议案的结局成为可能。
除了宝利国际外,标准股份、大港股份、*ST尚美等上市公司被否决的议案,均是关联议案,大股东及关联方需要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投票决定了相关议案的命运。如果说这些上市公司被中小股东否决的议案只是一两项的话,罗顿发展的股东大会则显得有点特别。该公司5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13项议案,但包括《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在内的11项议案均被否决。罗顿发展是一家“问题”公司,中小股东也用投票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由于“一股独大”盛行,长期以来,中小股东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但相关大股东及关联方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则给予了中小股东的舞台。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上市公司议案遭到中小股东的否决,个中的积极意义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比如否决议案有利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重视中小投资者的话语权与诉求。中小股东人微言轻在市场上已成普遍现象,既没话语权,其诉求也往往遭遇漠视。随着今后中小股东维权意识的提升,以及更多议案被否决,不重视中小股东话语权与诉求的上市公司,最终会自食其果。
更多议案遭否决,也倒逼上市公司更加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的一堂必修课,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不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比如咨询不回复,电话打不通,投资者意见或建议当耳边风,投资者诉求视而不见等,最终会导致上市公司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并会为之付出代价。
尽管近期出现多家上市公司议案遭中小股东否决的现象,但中小股东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同样非常有必要。比如厦门空港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尽管遭到中小股东投票否决,但63.94万股的反对票,相对于剔除大股东持股后的近1亿股股份,仍然显得太“单薄”,实际上表明绝大多数中小股东并未参会与投票。而北交所上市公司美之高,中小股东一手股票否决相关议案的闹剧,更能凸显中小股东维权意识、股东意识严重不足的短板。
事实上,提升维权意识,维护的是中小股东自身的利益。比如宝利国际被否决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如果通过,上市公司有可能因之付出代价,并连累到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实中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否决该议案,就能规避个中的风险。
与之前相比,虽然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比例不高,投票不积极的现象有所改观,但显然还远远不够。个人以为,除了中小股东的观念需要改变外,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并形成制度保障显然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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