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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记者:陶书宁
时隔9个月,证监会对宜华生活(*ST宜生(维权),600978.SH)的调查有了初步结果。
1月29日,证监会通报称,初步查实2016-2019年宜华生活定期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包括虚增利润、伪造银行单据和伪造资金往来等。
证监会称,宜华生活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销售额等方式虚增利润20余亿元,通过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银行存款80余亿元。另外,宜华生活还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资金往来300余亿元。
2020年4月24日,宜华生活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据证监会通报,目前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证监会将从严追究违法主体的责任。
存贷双高
2004年8月24日,宜华生活登陆上交所,是汕头第一家成功上市的民企。宜华生活主要从事家具和木地板等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产品定位中高端,主导产品包括木质家具和木地板、软体家具等产品系列。
宜华生活此前名为宜华木业,控股股东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宜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潮汕地区资本大佬刘绍喜。
宜华集团实控人刘绍喜
在汕头澄海区流传有一句顺口溜,“澄海三莫死(方言,指不能死),学敏、必孝,刘绍喜。”意思就是,在澄海这个小地方,有三个人翻云覆雨,长盛不衰,是不能死,也死不了的。
学敏、必孝,是指“鳗鱼大王”黄学敏,广东省南洋工业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必孝。而刘绍喜作为宜华集团实控人,2019年,其以75亿元身家排在胡润富豪榜531位。
风光的另一面,是刘绍喜曾多次卷入政商风波,2019年还因配资炒自家股票穿仓被监管处罚。
宜华生活也时有风波。近年来,宜华生活在账面上有着大量货币资金的情况下又大举向外借款,一直被市场质疑有财务造假的嫌疑。
财报数据显示,2015-2018年,宜华生活的货币资金分别为34.26亿元、35.52亿元、42.29亿元、33.89亿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26.92%、22.24%、25.32%、19%。以2018年为例,公司当年末拥有货币资金33.89亿元,其中3.62亿元为受限资金,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贷款质押保证金等,这意味着宜华生活账面上“闲置”资金超过30亿元。
违背商业逻辑的是,在账面现金充裕的情况下,宜华生活有息负债却持续增加,主动承受高额的融资成本。2015-2019年,宜华生活的有息负债总额分别为42.54亿元、56.22亿元、61.81亿元、64.03亿元和61.90亿元,长期维持在高位。财务费用则分别为1.86亿元、2.56亿元、4.15亿元、4.47亿元、4.05亿元。
然而,即使面对巨额的财务费用以及融资成本,宜华生活也未利用账面上的“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等活动。2015-2018年,公司利息收入为1928.31万元、2182.83万元、1750.85万元、3022.85万元,利息收入/货币资金分别为0.56%、0.61%、0.41%、0.89%,远低于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与高达7%左右的融资成本相比更是有着巨大的差距。
另外,2015-2019年,宜华生活未有过任何理财收益。宜华生活属于典型的“存贷双高“情形。
“一般来说,当货币资金中存在大量使用受限制的资金时,公司能够正常使用的资金实际上很少,无法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则仍需要进行外部融资,从而产生存贷双高的局面。”1月29日,上海一要求匿名的资深审计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根据证监会的通报,宜华生活资金受限制的原因,或与其未披露的300余亿元往来资金有关。
“可能存在的情况是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者是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贷款质押、担保等。”上述审计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宜华生活出现这种局面或与其高管有关,“显然,公司高管已凌驾于公司之上,公司内控完全失效”。
退市危局
宜华生活造假被坐实后,公司或将面临严厉的处罚,甚至退市。
自2020年4月26日被立案调查的消息传出后,宜华生活的股价接连创出新低,至2020年5月21日,公司股价已经低于1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面临退市危机,为提振股价,宜华生活的高管们选择增持股票。2020年5月21日,公司董事黄国安、刘伟宏分别增持股票50万股,增持平均价格为0.99元/股;5月22日,董事长刘壮超增持股份50万股,增持平均价格为1元/股。
此后,宜华生活股价虽有所回升,但始终在1元左右徘徊。
2020年12月10日,宜华生活股价开始连续下挫,并于12月23日创下历史最低0.76元/股。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6日,宜华生活股票已连续16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1元/股,公司为此发布了7次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月6日,宜华生活再次宣布公司高管增持股票,董事刘伟宏、董事周天谋于1月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80.6万股,并计划1个月内增持股份均不低于2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彼时,宜华生活称,2名高管增持目的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看好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前景。宜华生活的股价得以在1月7日返回1元上方。
而在此次证监会通报过后,不知这两名高管能否再度挽救宜华生活行将退市的危局。
2020年以来,证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上市公司造假、欺诈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已累计对57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26起。
目前,宜华生活财务造假案已经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如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另外,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相比“旧法“,新《证券法》大幅提高对相关主体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证券法》,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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