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07月09日 01:58 证券时报

原标题: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7月24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9:15一一9:25,9:30一一11:30和13:00一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9:15一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555号泰富广场A座15楼15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为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为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为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上述提案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5、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先生、吴向东先生、许强先生、石浙明先生、王开红先生、许朝阳先生、夏祥敏先生、兰武先生、翁启栋先生、邹明刚先生、王大威先生、陈婥婷女士、张伟先生、蒋新芝女士、蔡华杰先生、罗丽萍女士、傅颖盈女士、王钧先生、陈菲女士、徐忠明先生、邢益平先生、孙追芳女士、邹红艳女士、钱薛斌先生、郭和平先生25名自然人同意并承诺按照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的规定将应质押的股份质押给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并放弃该等被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相应的表决权,详见公司2018年8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等股东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0年7月23日9:00一一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555号泰富广场A座14楼1415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勉、谭卫,电话:0518-85153595、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一9:25,9:30一一11:30和13:00一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一、为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中国银行(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1年,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3.74亿元、5.5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1年,担保金额不超过3.2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为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1年,担保金额不超过2.2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一~三项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公司2020年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因个人原因,于滟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于滟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不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总裁金波先生提名,聘任田春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田春磊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附:田春磊先生个人简历

田春磊,男,1983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会计师、嘉吉(中国)有限公司成本经理、嘉能可(中国)有限公司事业部财务总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总部业务总监、北京华营创建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田春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等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的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及全资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1年,本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4.64亿元。上述担保尚未签署协议。

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1、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鄞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1年,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3.74亿元、5.5亿元。

1.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生水向中国银行鄞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1年,担保金额不超过3.2亿元。

1.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远大向中国银行鄞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期限1年,担保金额不超过2.2亿元。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7月8日召开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1、为远大能化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为远大生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3、为宁波远大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大能化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26幢105-2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详见证书编号:甬M安经(2019)0072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有效限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钢材和晴纶的进口业务;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纺织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燃料油的批发和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限分支机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1.2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0.5%股权。

经审计,远大能化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597,761万元,利润总额12,401万元,净利润9,289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5,274万元、负债总额80,7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7,380万元)、净资产24,52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120万元。远大能化2020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428,091万元,利润总额7,699万元,净利润5,775万元;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62,545万元、负债总额132,24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2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2,248万元)、净资产30,29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120万元。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生水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注册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江南路673号西楼317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斌,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金银及饰品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生水注册资本为1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上海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上海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辛显坤持有50%股权、许斌持有30%股权、杨栋梁持有20%股权。

经审计,远大生水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785,437万元,利润总额13,136万元,净利润12,066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2,419万元、负债总额30,8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870万元)、净资产51,549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生水2020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165,160万元,利润总额1,187万元,净利润891万元;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4,955万元、负债总额52,51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9,03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2,515万元),净资产52,439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宁波远大成立于2000年3月27日,注册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1229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塑胶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国家统一经营)、服装、工艺品(除金银饰品)、办公设备、文具、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百货、金属材料、纸浆、木浆的批发、零售;咨询服务。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90%股权、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系远大物产的全资子公司。

经审计,宁波远大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81,704万元,利润总额396万元,净利润297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105万元,负债总额6,0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034万元),净资产43,047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2020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21,898万元,利润总额-461万元,净利润-346万元;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53,033万元,负债总额10,33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333万元),净资产42,701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远大能化、远大生水、宁波远大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上述子公司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远大生水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远大能化、远大生水的少数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697,947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45,700万元、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为152,247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0.61%。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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