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借“同名”关联方混淆视听,多处信披存疑

中航泰达借“同名”关联方混淆视听,多处信披存疑
2020年06月30日 17:33 金色光

原标题:中航泰达借“同名”关联方混淆视听,多处信披存疑 来源:金色光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航泰达,证券代码:836263.OC)是一家工业烟气治理领域综合服务商,目前正在冲击精选层。经研究发现,公司存在多处虚假披露嫌疑,或利用“同名”关联方混淆视听,涉嫌同业竞争,盈利能力也备受争议。

  关联方工商信息有蹊跷,或涉嫌同业竞争

  据发行说明书披露,中航泰达的董事长刘斌与妻子陈世华目前还全资持有一家公司,与中航泰达的名字十分相似,叫做北京中航泰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技”)。

  据工商信息显示,中航科技成立于2001年9月22日,比中航泰达的成立日期还早了十年,注册地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当前经营范围是技术推广服务和计算机系统服务等。值得注意的是,中航科技的经营范围在2015年9月22日发生过变更,原来的经营范围是环境工程技术开发、销售烟气脱硫装置、施工总承包。在发行说明书中,中航泰达拿着中航科技目前的经营范围,声称中航科技最后一笔环保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时间在2014年9月25日,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但接下来就要狠狠打脸中航泰达的这一说法。

(来自中航泰达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经研究发现,中航科技虽然在2015年变更了经营范围,但实际从事的可能还是原先的业务。据包钢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2018年1月10日公示,包钢动供总厂原热电6×130t锅炉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增补部分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人就是中航科技,成交价格945.00万元。不仅实际从事业务与工商注册信息不符,更严重的是,包钢股份(证券代码:600010.SH)也是中航泰达的主要客户,且中航泰达的主营业务也是烟气脱尘除硫。也就是说,中航科技实际一直在从事与中航泰达相同的业务,而且还跟中航泰达“抢”客户。这一点足够证明中航科技与中航泰达存在同业竞争,而中航泰达对此却谎言否认。

(来自包钢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另据包钢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2018年6月14日公示,包钢炼铁厂2*210m2烧结机余热发电节能项目(EMC)招标转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人也是中航科技,再次说明中航科技与中航泰达存在同业竞争,且实际从事活动与工商注册信息不符。

  与关联方多处混淆披露,独立性存疑

  中航泰达与关联方中航科技的问题不止于同业竞争。据发行说明书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接的项目之一为包钢动供总厂原热电6*130t锅炉烟气除尘脱硫系统增补部分,承接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但如前文所述,这个项目的成交人不是中航科技么?如果包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披露是准确的,那么中航泰达把中航科技承接的项目披露为自己的项目,实则把公司自身与中航科技相混淆,对业务承接与营业收入或存虚假披露嫌疑。

(来自中航泰达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除了业务混淆外,研发方面也有同样问题。据发行说明书披露,旋涡撞击流烟气脱硫除尘技术是中航泰达的核心技术之一,公司承接的包钢球团运营项目、包钢四烧运营项目、昆钢四烧运营项目、昆钢球团运营项目都采用旋涡撞击流烟气脱硫除尘技术。中航泰达对这一技术应用已经比较成熟,四个项目已经分别连续运营4年、7年、6年、5年以上。旋涡撞击流烟气脱硫除尘技术涉及两个核心发明专利“旋涡撞击脱硫除尘装置”和“强制紊流烟气脱硫塔”,以及一个基础发明专利“氧化风喷出装置”。中航泰达称旋涡撞击流烟气脱硫除尘技术为其自主研发,但实际上,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显示,上述三个专利都是出自中航科技之手。在这里,中航泰达再次把自身与中航科技相混淆,也存在虚假披露嫌疑。

(来自中航泰达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中航泰达多次与中航科技混淆的背后,或许说明公司实质上并没有独立于中航科技,公司独立性存疑。其实,中航泰达现任6名核心技术人员中,邓松林、刘国锋、李转丽、徐增强、刘晓敏5人都曾就职于中航科技。

  项目承接存疑,是虚假披露还是违规承接

  中航泰达的销售方式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和运营项目。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下,客户群体主要为钢铁、焦化企业,普遍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因此公司的营销模式即围绕招投标而展开。运营项目承接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公司承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后续运营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在项目完工交接后签订运营业务合同,继续由公司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第二类是环保装置已建成且原由业主独立运营的存量项目,这类项目承接过程中业主会对运营服务商的项目案例、历史运营周期等提出要求,并通过招投标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获取订单。简单地说,在单一来源采购下,业主会直接指定一位成交人,反映出业主对成交人的信任,所以业内公司普遍希望的承接方式是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公司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情形,运营业务则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情形。若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则属于违法行为。而中航泰达披露的两个项目,在这方面或存在问题。

(来自中航泰达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据发行说明书披露,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公司稀土钢炼铁厂500平烧结机机头烟气脱硫系统专业运营服务项目的承接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合同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但据包钢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2019年8月5日公示,这一项目的承接方式为招标,并非单一来源采购。是公司对承接方式存在虚假披露,还是应履行招标程序而未履行?

(来自包钢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另据发行说明书披露,包钢炼铁厂烧结一部3#脱硫系统运营承包项目的承接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合同期限为2019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19日。但据包钢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2019年4月24日公示,这一项目的承接方式为招标,而非单一来源采购。同样地,或者是公司对承接方式存在虚假披露,或者是应履行招标程序而未履行。

(来自包钢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建造业务毛利率波动大,子公司业绩惨淡

  此外,中航泰达及其子公司的盈利能力似乎也比较薄弱。2017年至2019年,中航泰达的主营业务之一建造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82.79万元、30914.04万元、26497.63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3605.33万元、27689.35万元、25890.15万元,导致各期毛利分别为-1122.55万元、3224.70万元、607.48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5.21%、10.43%、2.29%,呈现出大幅波动。

  对于2017年建造业务的亏损,中航泰达解释为“鑫跃焦化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的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造成”。至于成本为什么较预期高出过多,公司并没有进一步解释。对三年间毛利率的大幅波动,公司也仅仅用“工业烟气治理工程为非标准化产品,各年度不同烟气治理项目的烟气组分、工艺路径、施工条件等差异较大”来解释。

  中航泰达目前有5家子公司,其中4家都处于净资产为负或净利润为负状态。据发行说明书披露,天津中航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实收资本800万元,2019年净利润-149.88万元,净资产-175.31万元;包头市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7日,实收资本90万元,2019年净利润98.68万元,净资产-60.91万元;河北中航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8日,实收资本2300万元,2019年净利润-75.72万元,净资产2122.87万元;无锡天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日,实收资本300万元,2019年净利润-9.25万元,净资产-9.25万元。可见,4家子公司的盈利能力,甚至持续经营能力,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

  另外,中航泰达的副总经理黄普在2012年6月至2019年1月期间任职于中信建投证券投行部,历任高级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9年2月加入中航泰达,而公司此次申请挂牌精选层的保荐机构就是中信建投证券,这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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