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破产案件:(2020)苏0509破64号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通知书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0)苏0509破64号之四:
本院根据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于2020年6月18日裁定受理吴江市金家坝羊笔港轧钢厂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为吴江市金家坝羊笔港轧钢厂管理人。请你(你单位)在2020年8月5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昆山市同丰东路1019号尚东国际大厦9楼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分所;联系人:王艳莹、高峰;联系电话:17372669986、18752550537;邮政编码:215200)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8月13日13时30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吴江区高新路788号)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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