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11-14)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万达广场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9〕103号
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万达广场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万达广场证券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在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由王穗宏代为履行营业部负责人职责,你营业部未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上述问题反映出你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工作人员合规意识淡薄。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营业部应当高度重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有关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我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19年11月13日
抄送: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机构部、法律部,深圳证监局。
广东证监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印发
股民福利来了!送您十大金股!点击查看>>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