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回应:新潮能源“澄清”公告与现场事实不符

当事人回应:新潮能源“澄清”公告与现场事实不符
2019年07月27日 11:21 财联社

  原标题:当事人回应:新潮能源“澄清”公告与现场事实不符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郑州,记者 张克瑶)讯,“我不清楚他们股东和公司之间的事情,但我觉得他们公司这样做挺可笑的。”7月25日,曾接受朋友委托到新潮能源(600777.SH)北京办公室送材料的李先生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潮能源所谓的“澄清”公告与现场事实不符。

  李先生送的材料,是合计持股比例超过10%的新潮能源中小股东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文件。遗憾的是,这些提议文件在李先生7月12日送达到公司前台不但遭到拒收,还被扔到电梯旁垃圾桶。

  就提议文件遭拒收事宜以及上述股东代表反映信披内容不属实等情况,财联社记者于7月24日刊发报道《新潮能源被曝部分信披内容不属实 1.5亿资金流向迷雾重重》(以下称7月24日报道)。然而,新潮能源在报道发出第二天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不存在媒体报道相关情形。

  当事人称现场有出示身份证并说明来意

  7月12日,李先生受托将前文所述提议文件送至现场遭拒收,离开时发现提议文件被扔到电梯旁垃圾桶。对此,新潮能源公告称,公司当天确实有接待2名来访人员递交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文件,公司邮箱也有收到带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附件的匿名邮件,但公司无法判断来访人员拟提交文件与匿名邮件的关联性。

  李先生向财联社记者透露,新潮能源办公所在的写字楼一楼设有门禁,是需要刷身份证上楼,自己的身份证就在跟手机一体的皮套中,当时在公司前台放置材料时,身份证就在委托书下面压着,而且委托书上有自己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李先生介绍,自己为了证明有送材料到现场,就让司机随行拍摄,并且自行准备一份签收单,但公司工作人员拒绝在签收单上签字,所以离开时留下签收单,告知签字后请跟他联系,之后公司始终没跟他联系。

  知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透露,新潮能源公告中无法核实提议邮件真实性的说法也有问题,因为该邮件发件人是中小股东和公司联系的邮箱。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资料,该邮箱曾多次向前任董秘何再权及证代王燕玲公开披露的邮箱里发过邮件,前任董秘何再权于2018年5月23日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事宜向该邮箱发送过邮件。

  此外,知情人员还向财联社记者发来短信和通话记录截图:7月12日股东授权代表3次拨打现任董秘张宇手机无人接听,并短信告知提议邮件已发送至邮箱,李先生也在当日送达材料后给张宇短信告知材料被扔至垃圾桶。

  所涉中小股东提议资格核查情况受到质疑

  据了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超过10%。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证券和投资基金部主任刘盼盼曾表示,上市公司收到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予以回复,请求及回复应当披露。因此,新潮能源没有及时披露已涉嫌违规。

  表: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名单

  信息来源:临时股东会提议文件签章

  新潮能源在公告中以匿名邮件真实性及所涉十名股东的提议资格需要核查为由,否认公司存在阻碍股东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新潮能源表示,已采用多种方式核查上述股东对匿名邮件所附签章、签名的真实性及其权限,以确认匿名邮件所附内容的真实性和发函股东的提议资格;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部分发函对象的回复。不过,新潮能源并没有具体指出收到哪些发函对象的回复,仅公开金志昌盛债权人之一签署的《复函》。

  据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10位股东签章页中,只有金志昌盛的签章页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梁丽娟的签字,其余股东均为公司盖章。新潮能源表示,根据金志昌盛某债权人的回复,公司认为金志昌盛股东擅自签署提议文件,其股东权利行使存在瑕疵。

  为何债权人的回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原来,上述债权人称与金志昌盛及股东有协议约定,也未参与股东会决议及提议事项,不希望新潮能源现任董事及监事被罢免。不过,该债权人的说法似乎站不住脚。

  金志昌盛公司章程显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公司的法律文书。根据上述知情人士提供的金志昌盛股东决议书,金志昌盛于7月9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梁丽娟代表公司签署提议文件,落款有金志昌盛仅有的两大股东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盖章和梁丽娟的签字。

  金志昌盛法律顾问告诉财联社记者,股东决议书及提议文件均代表金志昌盛对于新潮能源的真实意见;新潮能源公告中关于上述债权人说法,金志昌盛并不承认,该债权人无法代替股东行使权利。

  金志昌盛法律顾问承认,目前金志昌盛签章确实不在股东手中,金志昌盛曾因为参与新潮能源定增,和出资债权人有过共同管理“章证照”的约定,目的是约束金志昌盛不增加新的负债及担保、保护债权,但并无限制股东身份权利的任何约定,不过最近公司发现证据证明“章证照”被该债权人私自占用,已处于失联状态,相当于债权人单方面违约,现在不排除该债权人违规用章的可能,公司正着手对该债权人采取法律行动。

  预付款买茅台酒事项又添关联债务新证据

  财联社7月24日报道显示,新潮能源董事长刘珂和上海尊驾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尊驾)蔡世山存在着复杂的关联关系,刘珂有在上海尊驾的关联公司中任职。新潮能源公告称,公司向上海尊驾采购酒类不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上述知情人士提供的最新资料,刘珂曾在2017年末和好友聊起贵州茅台的生产经营情况,声称对蔡世山还不起钱很烦恼。该知情人士表示,蔡世山欠刘珂多少钱现在还不清楚,但结合2018年5月刘珂向好友推销茅台酒时表露蔡世山借款逾期、不还利息的言辞,刘珂和蔡世山的债务关系又添新证据。

  前文所提的金志昌盛法律顾问解释,刘珂和蔡世山的债务关系本身就属于关联关系中的一种,刘珂还在跟上海尊驾有联系的公司中任职,可谓是触犯了关联关系的两条标准。

  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刘珂通过预付款给上海尊驾、以此让蔡世山把钱还给自己,如果该情况属实,刘珂可能涉及职务侵犯,也就是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

  中小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被“掉包”?

  股东代表吴鹏(化名)曾在财联社7月24日报道中透露,新潮能源董事会中的9名董事,刘珂控制了6名,还有2名监事。新潮能源在公告中称: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任符合法律规定;董事、监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受控制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晓峰任职于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新潮能源称张晓峰“不存在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而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但财联社记者在裁判文书网同时搜索“万商天勤”和“刘珂”,显示8条搜索结果,刘珂的大多数案件由张晓峰团队里的段素兰律师代理,也有少数案件由张晓峰亲自代理。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新潮能源中小股东拥有董事、监事的提名权,因此他们对公司董事、监事和刘珂的关系都有一定的了解,之所以去年刘珂推荐的董事、监事他们都同意提名,也跟当时过于信任刘珂有关。

  金志昌盛法律顾问透露,去年刘珂推荐董事、监事时,面对股东和资金方有着完全不一样的说辞:游说股东时,刘珂说推荐的董事、监事是资金方的意思;而游说资金方时,又反过来说推荐人选是股东的意思。“刘珂当初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把自己的人塞进董事会、监事会,所以有股东承认当初上当被骗了。”

  财联社记者就各方反馈的新情况向新潮能源董秘张宇核实,多次拨打张宇手机号没能接通,给张宇发送的短信也未得到任何回复。

新潮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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