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旅联合胜诉:北京颐锦应偿还借款6797.64万元及利息 来源:资本邦
7月21日,资本邦讯,国旅联合(600358.SH)发布关于涉及北京颐锦诉讼结果的公告。
公告显示,近日,国旅联合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国旅联合曾作为原告对被告北京颐锦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颐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目前,诉讼结果已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北京颐锦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颐锦”)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国旅联合借款67,976,390.55元及利息(以67,976,390.5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8年9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且案件受理费462,865元,由国旅联合股份负担89,333元(已缴纳),由北京颐锦负担373,532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国旅联合称,公司前期已经对本次诉讼涉及的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北京颐锦的履约能力和资产状况尚不明确,如果本案判决生效,北京颐锦能否按判决要求支付款项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国旅联合主营水上运动以及海洋休闲旅游的开发运营等业务,公司于2000年9月22日上市,实控人为江西省国资委。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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