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组终止!田中精机拟转让所持子公司55%股权 来源:资本邦
7月16日,资本邦讯,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田中精机(300461)”)发布了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远洋翔瑞55%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终止《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田中精机拟通过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55%股权。
据悉,2016年11月8日,公司以远洋翔瑞55%股权为质押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申请获得并购贷款1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余并购贷款3,400万元未归还,到期日为2019年11月10日。目前,公司持有的远洋翔瑞55%股权仍处于质押状态。
公司和远洋翔瑞之间存在内部资金往来,截至2019年6月30日,远洋翔瑞负有对公司的债务及利息合计1.29亿元。
此外,2019年5月15日,田中精机与公司董事龚伦勇、彭君以及第三方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签订了《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本次重组的进程,公司与龚伦勇、钱承林签订《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协议》(以下简称“《诚意金协议》”),约定龚伦勇向公司支付相关资产重组诚意金3,000万元。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各方未能在协议签署后2个月内完成本次重组相关的正式资产转让协议的签署,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鉴于《框架协议》各未能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解除《框架协议》。鉴于《诚意金协议》系对《框架协议》相关条款的补充,因此《框架协议》解除后《诚意金协议》同步终止。
田中精机表示,鉴于交易各方未能在协议签署后2个月内完成本次重组相关的正式资产转让协议的签署,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同时为保证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公司将继续向龚伦勇以及彭君追偿业绩补偿款及延迟履约的违约金,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图片来源:123RF
转载声明:本文为资本邦原创稿件,转载需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风险提示: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投资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