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实习记者 李蒙)6月18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股份”)发布关于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步森股份原总经理陈建飞称并未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变更总经理不会对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日前,浙江证监局曾对步森股份原总经理陈建飞辞去总经理职务真实性及之后不愿辞职的原因进行问询。步森股份方面表示,2019年1月中旬,时任总经理陈建飞当面向董事长赵春霞汇报2018年度公司工作情况后,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并当场签署未填写日期的书面辞呈,请董事长安排合适时机处理。因此,辞职是陈建飞真实意思表示。2019年5月24日,综合各方面情况,董事长将陈建飞的辞呈提交董事会,安排公告。但随后,陈建飞突然提出不愿意辞职,具体原因不详。6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免去陈建飞总经理职务。
对此,原总经理陈建飞回复称,并未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关于总经理发生变动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中关于“陈建飞先生于2019年5月24日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表述与事实不符。
据悉,陈建飞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期间,步森股份主营业务经营业绩恶化,内部控制方面出现严重缺失导致公司面临巨额诉讼。同时,公告称,步森股份目前各业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均未发生变化,均处于正常履职状态中,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均处于有效运行状态,变更总经理不会对步森股份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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