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投资新时代,40家养老目标基金PK,你会选择哪一家?【寻2019基金业引领者】
新浪财经讯 3月22日消息,近日裁判文书网一则受贿案刑事判决书显示,鞍钢集团孙公司鞍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炼钢室副主任卢某某因2006年受贿30万,2018年底被判缓刑。
根据裁判文书网显示,2006年,鞍钢股份与上海建设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路桥)在营口鲅鱼圈项目工程中签订铸机买卖合同,卢某某在该项目中担任连铸项目总设计师,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上海路桥提供便利,收受上海路桥工作人员王某(另案处理)给予的现金30万元人民币,该款被卢某某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中共鞍钢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16年9月13日暂予扣留被告人卢某某受贿赃款30万元,并于2017年11月7日将该赃款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某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卢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关于被告人卢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卢某某系坦白、积极退赃、无前科劣迹,可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卢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已缴纳)。(公司观察 文/恢恢)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