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泉州公安局一科长受贿450万 南威软件员工等行贿

原泉州公安局一科长受贿450万 南威软件员工等行贿
2018年12月18日 11:01 新浪财经

【线索征集令!】你吐槽,我倾听;您爆料,我报道!在这里,我们将回应你的诉求,正视你的无奈。新浪财经爆料线索征集启动,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倾诉与吐槽”!爆料联系邮箱:finance_biz@sina.com

  新浪财经讯 11月18日消息,近日裁判文书网显示,原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林光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额达450万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便利。林光辉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5万元。其中,A股上市公司南威软件员工曾经行贿。

  裁判文书网显示,林光辉,男,原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历任泉州市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泉州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福建省惠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

  2012年下半年,林光辉利用担任惠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局长办公室,收受中国移动福建公司惠安分公司原总经理蔡某行贿人民币3万元。2013年上半年,在中国移动福建公司惠安分公司办公楼楼下,收受蔡某贿送的人民币5万元,为蔡某及中国移动福建公司惠安分公司在惠安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光纤工程承包、施工过程中沟通协调、光纤承租费审核签批等方面谋取利益。

  南威软件曾经中标泉州市城市安全信息系统设备项目。2014年下半年,林光辉利用担任惠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局长办公室,收受南威软件大客户部总经理杜某贿送的人民币2万元,为杜某及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惠安县公安局平安城市视频监控项目建设、项目验收、项目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除上述受贿事实外,2000年至2016年,林光辉先后利用担任泉州市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泉州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惠安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陈某、戴某、等35人贿送的钱财共计人民币421万元、港币30万元(折合人民币24.93万元)、新加坡币1万元(折合人民币4.44万元),共计人民币450.37万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2017年7月4日,林光辉因涉嫌受贿罪由福建省德化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7月18日经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同日由德化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羁押于德化县看守所。

  2018年1月2日,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林光辉犯受贿罪,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法院认为,林光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折合人民币450.3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林光辉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决如下:

  林光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公司观察 文/恢恢)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南威软件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2-27 华培动力 603121 11.79
  • 12-26 华致酒行 300755 --
  • 12-19 中山金马 300756 53.86
  • 12-19 上机数控 603185 34.1
  • 12-18 紫金银行 601860 3.14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