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澄星(600078.SH)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民事起诉状》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02民初5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2.32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等值财产。目前公司中国银行的账户已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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