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于2022年12月14日,该公司(作为买方)与凉山州发展(作为卖方)就收购事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凉山州发展已同意出售,而该公司已同意购买目标股权(凉山州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代价为人民币4.24亿元。
于该公告日期,凉山州发展拥有目标公司100%股权,于收购事项完成后,该公司与凉山州发展将分别拥有目标公司的51%及49%股权,目标公司将成为该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报表将于该集团的财务报表内合并入账。
公告称,近年来,该集团围绕“强链、升链、延链”的“三链”战略规划,聚焦出版发行主业发展,而目标公司于四川省凉山州内从事一般图书零售及教材教辅发行业务,目前,该集团为其重要的出版物供应商。目标公司在凉山州业务开拓及发展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及良好的管理团队,在长期的经营中开拓了较为稳定的客户和市场。收购事项能令该集团进一步拓展四川省内图书市场,更有效发展凉山州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领域,拓展多元化新业务。整合四川省大众图书发行主渠道,巩固四川省内教材教辅发行的行业地位,形成全省图书发行主阵地,增强该集团高质量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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