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维权)(股票代码:600753)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一项重要法律进展。公告指出,公司此前涉及的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纠纷案件中,原告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已正式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并获法院于2024年9月23日批准。此次撤诉决定标志着该诉讼案的终结。
关于此次撤诉的具体财务安排,公告明确显示,案件受理费用共计100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减半收取后,即50元由原告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这一安排体现了法律程序的规范性与公正性。
庚星股份在公告中进一步强调,鉴于该诉讼案已撤诉,且整个过程中公司均处于被告地位,此次法律事件不会对公司的当前或未来财务状况,特别是本期及期后的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确保稳健运营与长期发展。
(综合财中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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