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东———海南欣安实业总公司于2002年6月18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800股法人股(送转后为1980万股,占总股本的8.78 %)质押给了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用于借款,该项质押于2003年6月19日解除。海南欣安实业总公司同期再次与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签署质押担保合同,将上述1980万股法人股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在质押期内,该部分股份被冻结。
    特此公告
    
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