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本公司股东合盛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30,921,000股已处于全部被冻结状态,故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应支付的对价安排3,628,064股(经公司2006年7月14日转增后为4,716,484股)由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代为垫付。2006年11月13日,合盛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2102.1万股限售流通股及转增的股份630.63万股经司法裁定分别过户给江苏五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蚌埠市中科资讯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合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顺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述四家股东于2006年11月28日向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还付了其获得股份应承担的相应对价安排3,206,404股(转增后),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9%。
    本次股东偿还垫付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持有欣龙控股股份40,062,071股(占总股本的13.6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江苏五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欣龙控股股份6,908,897股(占总股本的2.36%),为公司第六大股东;蚌埠市中科资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欣龙控股股份5,737,333股(占总股本的1.96%),为公司第七大股东;海南合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欣龙控股股份5,737,333股(占总股本的1.96%),为公司第八大股东;上海顺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欣龙控股股份5,737,333股(占总股本的1.96%),为公司第九大股东。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