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4月2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05年5月1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新当选董事熊可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许春明先生因公出差在外并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任丽华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第三届监事会5名成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全票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熊可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选举蒙广全先生、韦力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以上人员简历详见2005年4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熊可模先生提名,聘任蒙广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简历见2005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熊可模先生提名,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聘任王国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四、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蒙广全先生提名,聘任李俊贵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简历附后);聘任肖凌先生、赖晓杨先生、李绍德先生、刘鸿安先生、韦永上先生、叶敬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简历附后);聘任谢电邦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高管人员简历:
    1. 李俊贵 男,39岁,本科,工程师。曾先后任公司明阳糖厂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
    2. 肖凌 男,37岁,本科,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并兼任伶俐糖厂副厂长。
    3. 赖晓杨 男,44岁,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4.李绍德 男,49岁,大专,助理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府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东江糖厂厂长,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5.刘鸿安 男,46岁,大专,助理政工师,曾先后担任明阳糖厂党委副书记,蒲庙糖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6.韦永上 男,57岁,大专,助理工程师,曾先后担任金光糖厂厂长,农垦集团糖业公司副总经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7.叶敬辉 男,53岁,大专文化,政工师,曾先后担任蒲庙糖厂工会主席、副厂长,明阳糖厂厂长兼党委书记、统一糖业公司副总经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
    8.谢电邦 男,37岁,大专,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先后担任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
    9.王国庆 男,48岁,研究生,经济师,曾先后担任南宁统一糖业公司上市办主任、副总经济师,现任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经理。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就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聘任的高管人员均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
    
独立董事: 任丽华,许春明,陈湘桂,孙卫东    200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