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拟于2003年7月18日上午9:00在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建银大厦五楼会议厅召开。
    一、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加对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在2003年7月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凡有出席资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代为行使权力。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03年7月18日上午9:00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出席手续;
    2、流通股A股股东和B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于2003年7月18日上午9:00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出席手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晓晴、刘维
    联系电话:(020)87609276、(020)87604922
    传真:(020)87604922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自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