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1号楼附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58,718,9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66,521,260股的59.5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夏藩高董事长主持,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许丽华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158,718,964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58,718,964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58,718,964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158,718,964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五)以158,718,964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75,631,365.5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563,136.55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3,781,568.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013,840.32元,2002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96,300,500.99元。本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266,521,2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42,996,248.99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158,718,964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七)以158,718,964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具体内容披露于2003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八)以158,718,964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具体内容披露于2003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九)以158,718,964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相应报酬的议案。2003年度公司续聘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0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43万元(含四家子公司独立审计报告费用)。若增加其他审计事项需增加相应的审计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董事会确认后,报下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许丽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