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12月18日下午2:00在本公司2号楼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建洲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以2015.8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第二大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属下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发展公司98%的股权。此次收购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会上一名关联监事回避该事项的表决,四名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收购事项。此次收购,符合本公司主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落实“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优化环境的政策,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